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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访问次数: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09-28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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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科创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局,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现组织2023年度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要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研究思路清晰,研究内容和绩效目标要具体明确,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切实可行。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项目主持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学术水平、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有市级以上在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须做好梳理把关工作。

4.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5.申报项目经费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归口管理单位。

2.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征集遴选项目,对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严格把关审核,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

3.市科技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与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签订任务书,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并承担管理职能。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三甲医院指定业务处室(科室、部)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并承担归口管理职能。其他市属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由归口管理单位或依托单位组织申报并承担管理职能。

2.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各县区、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三甲医院不超过25个项目,其他各归口管理单位不超过10个项目。

3.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归口管理单位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中心 钱正兴 5606928

 

附件:1.2023年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

2.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书

3.推荐项目汇总表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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