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二)编制十四五亳州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确保规划既有长远目标和高起点定位,又能紧密结合亳州科技创新发展实际。
(三)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20家。
(四)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五)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六)支持引导行业骨干企业设立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快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新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不少于5家,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研发机构建设。
(五)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建立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库,组织申报市级以上科技项目30项。
(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积极对接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组织产学研对接活动10次以上。
(七)组织开展亳州市创新创业大赛,通过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平台,支持优秀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发展,引导更广泛的社会力量支持创新创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八)实施“三区”人才工作,选派60名科技人才为我市企业或贫困村结对帮扶。
(九)扎实做好党建、党风廉政、科技扶贫、军民融合、双拥、文明创建、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招商引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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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创新生态。
(二)着力推动平台建设,加快集聚创新要素。
(三)着力加强协同攻关,不断增强创新能力。
(四)着力促进成果转化,全面加速创新应用。
(五)着力加大人才引进,聚力打造创新高地。
(六)着力提升机关建设水平,增强科技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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