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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4987449Q/202503-0001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企业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亳科〔2025〕4号
发文日期: 2025-03-12 发布日期: 2025-03-12
咨询机构: 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 560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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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法治 / 企业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亳科〔2025〕4号
发文日期: 2025-03-12
发布日期: 2025-03-12
咨询机构: 市科技局
咨询电话: 5606905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2 11:25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申报

(一)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全年分三批次集中审核和推荐,省认定办按程序组织评审和报送备案。

第一批次:

1.企业向各县区科技局报送初稿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

2.各县区科技局向市科技局报送汇总的初稿申报材料一式2份(标注页码,不分正副本,不要在材料中放置原件,书脊处须注明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属县区),截止时间:20254月23日。

3.市科技局组织联审后,企业网上修改材料并在国网系统中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

第二批次:

1.企业向各县区科技局报送初稿材料,截止时间:2025612日。

2.各县区科技局向市科技局报送汇总的初稿申报材料一式2份(要求同上),截止时间:2025623日。

3.市科技局组织联审后,企业网上修改材料并在国网系统中提交,截止时间:20257月16日。

第三批次:

1.企业向各县区科技局报送初稿材料,截止时间:2025814日。

2.各县区科技局向市科技局报送汇总的初稿申报材料一式2份(要求同上),截止时间:2025825日。

3.市科技局组织联审后,企业网上修改材料并在国网系统中提交,截止时间:20259月16日。

(二)网上注册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国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申报。未注册的企业登录国网,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通过“国网”填报资料,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采用PDF格式,内容要清晰完整,并在指定位置对应上传,勿横置、倒置或错传,并确认上传文件能正常打开)。对涉密企业,须将高企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审计报告赋码

专项审计报告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按要求进行赋码(会计事务所报告封面及主页全部赋码,税务事务所报告封面赋码)。

(四)正式申报材料报送

通过省专家评审的企业,进入国网在线打印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按附件1-3顺序装订成册(由各县区统一收电子扫描件,命名为“**/+企业全称,标注页码,与网上材料一致),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二、审核推荐

(一)县区审核推荐

1.建立县区联动机制。各县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辖区内企业申报做好服务。各县区科技局要主动牵头,健全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高企联合培育机制,建立高企三年培育库,及时了解高企申报工作进展,定期进行沟通、磋商,及时解决高企培育和申报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高企工作。联合工作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各县区科技局主要审核总体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科技人员是否达标,对应领域是否准确、知识产权的数量和有效性;研发项目的管理制度、立项报告、结题验收等材料是否缺项;科技成果转化等证明材料是否缺项等。

各县区税务局本级根据企业报送材料,对企业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年度纳税申报表与税务系统企业已申报的数据进行比对,主要审核企业报送材料中相关财务指标与税务系统中申报的纳税申报数据是否一致,勾稽关系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要求;重点审核企业是否规范归集研发费用,是否按要求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审核企业近3年研发费用和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是否达到高企认定标准;查看企业报送材料中,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年度纳税申报表等资料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

各县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对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中介机构登记信息的查询。

2.组织联合审查推荐。各县区科技局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企业申报材料报县区财政局(提供含中介服务机构申报企业清单)、税务局,并商同财政局、税务局开展审核工作,做好有异议研发项目的审核鉴定;各县区财政局、税务局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县区科技局,并汇总上报市科技局;为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强化服务企业质效,对联审中审核未通过企业要一次性告之原因、予以帮扶指导,确保整改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

各县区科技、财政、税务局可组织人员赴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对现场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有条件的县区可组织相关业务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辅导,帮助企业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县区科技局汇总《2025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6),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电子版发至112120363@qq.com)。

3.时限要求。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要压实责任,于规定时间前完成联审报送,并于3月19日前将联合工作机制和高企三年培育库报市科技局。

(二)市级审核推荐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加强各县区申报工作指导和督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将评审意见及时通过县区科技局反馈至企业,企业按照反馈意见对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在国网系统中完善材料后确认提交。

三、联系方式

(一)科技部门

涡阳县科技局:姜林林  7214328

蒙城县科技局:葛  朋  7960057

利辛县科技局:郑  浩  8812271

谯城区科技局:丰世界  5523101

亳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邓诗坤  5186189

亳芜园区企业发展局:郁博文  5582058

亳州市科技局:孙    5606905 

(二)财政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王  铂  5991021

(三)税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陈  影  5550858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申报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亳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

202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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